一是动态监控支出进度,调整压缩支出预算。市财政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动态监控各预算单位支出进度,按月报市政府支出进度情况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三季度末支出进度在60%以下,结余资金在200万元以上的99个单位、500万元以上的51个单位、1000万元以上的24个单位,由市政府专门召开财政支出进度促进会,要求部门领导说明支出进度低的原因,并承诺限期加快进度。对年底前预计不能支出的项目,市财政在本级预算调整方案中,结合收入减收,做出相应调减。

二是建立通报约谈制度,适时启动问责程序。市直各单位对牵头的重点项目、重大支出开展自查,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工程推进和款项结算,争取形成有效的财政支出;市财政每月初通报各单位支出进度情况,由分管市领导对支出进度滞后的单位进行约谈,督促其加快支出进度;市审计、监察部门对支出慢、库款高的单位进行重点监控,有针对性地开展支出进度督查,深入查找支出进度慢的原因,督促其提出加快支出进度的措施并限期整改,对于整改措施不实、整改效果不良的,要适时启动问责程序。

三是加快资金审核支付,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在严把政策关的前提下,快速审核单位的用款申请,及时下达用款额度并办理资金支付,基本支出按照年度均衡性原则支付,项目支出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合同约定支付。对重点和大额支出项目,动态掌握进度情况,尽量减少资金滞留;对据实结算项目根据实际需要引入预拨和清算制度,保证预算支出合规快速执行。同时,加大结余结转资金回收力度,按规定将部门闲置的结余结转资金收回国库,调剂用于急需资金的建设项目和公共事业发展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