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六权治本”工作开展以来,先后两次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以“权力瘦身、流程再造、制度规范、公开透明”为抓手,大力推进“六权治本”工作,全面提升财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一是全面梳理行政权力。对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三定”方案及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部门红头文件,对局机关行使的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摸底梳理,明确了各项职权名称、类别、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法规依据,形成了市财政局权力清单。针对每一项权力,依权依规定责,编制了与权力相对应的法定责任类型、追责依据与程序,形成了市财政局责任清单。同时,绘制了与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相对应的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廉政风险防控图。

二是着力优化工作流程。按照权力制衡原则,对机关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进行了科学分解与平衡,并依照这一原则全面优化了工作流程,努力达到分事用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分人行权,使各项权力由不同部门相对独立行使,实现管审分离、管采分离、管办分离、管监分离,形成了相互制衡的机制,化解了重点岗位权力的潜在风险。

三是突出制度约束权力。从厘清财政工作职责权力、严格责任划分与追究入手,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市级财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等10项与经济发展新常态相应的规章制度,进一步简化财政审批环节,规范审批内容,严格审批时限,严肃责任追究,消除了制度建设上的盲区,堵塞了制度上的漏洞,使财政干部和部门财务人员在工作中有据可依、照章办事,促进了规范用权、依法理财。

四是注重资金使用公开。对经市人大审议通过的2014年财政决算、2015年财政预算、“三公经费”预算等及时在财政网站发布,向社会公开,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同时,针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民生投入、转移支付、纳税分成、工资保障等建议提案,进行了认真解答回复,所有答复令每一位代表委员满意。

五是强化内部监督检查。修定完善了《财政内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重点对局机关内部履行财政管理工作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预算、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资产的完整性、安全性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审批程序合理、业务操作规范、财政资金安全。 

六是强化岗位责任考核。按照“因事设岗、因岗定责、因岗配人”的原则,按工作职责分为五大类168个不同性质的岗位,建立全员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形成了集体与个人相辅相成、齐抓共管的链条式管理模式。同时,强化考核结果应用,极大提高了财政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