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目录》,坚持“无预算、超预算采购原则,对未按规定编报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财政部门不审批、不支付。

二是明确采购内容购买性项目与部门支出预算同步编制应编尽编、同步申报;服务类项目预算编制应全面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重点管理项目范围,养老、残疾人、文化、体育和环境治理等作重点领域,实质性推进。

三是优化内部职责局政府采购管理科负责制定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办法,对政府采购预算进行合规性审核;部门预算管理室负责指导归口业务部门编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审核,统筹政府采购结余资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