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政策查资金。抓住项目实施进度,紧跟资金拨付流程,盯住资金使用流向,瞄准资金使用方式,从资金拨付项目管理单位到资金使用单位,要求每一笔支出都有理有据、合理合规,严把资金使用关,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用在刀刃上,高效效用,发挥效益。

二是实事求是对项目。对项目申报,掌握数字、图片、资料等信息,将静态的书面资料与动态的实地核查相结合。对项目资金,比对项目工程实施情况是否符合申报实施方案,比对资金拨付进度是否符合工程进展,使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与事后检查环环相扣,降低违规违纪风险。

三是身体力行促监管。以项目资金监督为契机,加强对县级财政的指导和监督,要求县级财政不能只停留在对项目单位提供报账票据,而要主动出击、强化监管,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发挥贴近基层实地核查优势,管理好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把监管责任落在实处。

四是立足监督强服务。强化对项目单位的服务意识,从账簿设置、科目使用、会计核算到原始凭证、工程资料、财物保管等,给予耐心讲解分析,提供政策指导,规范会计核算,强化财务管理,为项目单位管好、用好、核算好财政资金奠定基础,搭建起财政监督服务项目的开放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