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库〔2018〕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进一步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规范改革试点期间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结合2017年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情况,我部对《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财库〔2015〕224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予以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

  

  财 政 部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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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