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贯彻落实安全教育,市财政积极研究,采取举措加强校舍维修改造建设:

一是加大校舍维修改造资金投入力度。及时下达学校维修改造资金2080万元,确保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及时到位。

二是加强校舍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检查学校校舍安全情况,对校舍质量进行评估备案并定期核查,对于骗取财政资金或挤占、挪用、截留资金等违规行为严格查处。

三是强化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专项管理。进一步细化学校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校舍维修规定的范围与标准支出,确保维修改造资金规范有效使用。

四是齐抓共管,加强合作。市财政积极会同教育、人社、住建、审计等部门,与各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形成合力,定时对学校维修改造资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