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财税协商联系制度。每月结合收入完成情况,财政与税务部门按期召开会议,相关科室互通税费征收完成情况,分析原因、找出症结。对政策的掌握、理解存在分歧的,一起研究解决;对执收部门工作进展缓慢的,共同督促跟进,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完善社会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监察、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坚决杜绝一边减税、一边收过头税,一边取消(降低)收费、一边变相继续收费的现象。对我行我素、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真正为企业和社会提供一个宽松的税费环境。

   三是构建未雨绸缪应对机制。对我市因减税降费可能带来的财力减少,积极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税务部门早提醒、财政部门早应对,及时上报人大调整收支预算,确保财政收入工作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