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朔州市委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朔发〔2020〕9号)精神,朔州市财政局在实际评价工作中注重抓好“五个结合”,不断增强绩效评价流程的科学性、组织的协调性和结果运用的有效性。

   一是制度完善与应用管理相结合。制定《2020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确定了涵盖民生保障、脱贫攻坚、产业发展等范畴的7社会关注度的项目作为2020年市级重点绩效评价和跟踪监控对象,评价资金6.35亿元,占2019年度市本级财政项目支出的48.17%积极推动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试点,选取市促进外来投资局、环境保护局、文化和旅游局3家预算部门作为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对象。

二是绩效评价指标设置与绩效目标相结合。年初部门预算编制所设定的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作为项目绩效评价的重点内容。

三是部门自评、财政评价和第三方机构评价相结合。市财政局在预算部门项目自评的基础上,选取部分项目进行再次重点评价,并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当中,确保评价结果公正、科学

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将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作为改进预算项目执行工作的重要依据。并与项目申报和资金安排挂钩,作为下一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

行政工作与智库支撑相结合为发挥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专家对绩效管理工作的支撑作用,我们建立健全了市级预算绩效评价专家库,有利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为我市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提供了有效的智力支持和专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