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日,我市紧急下达中央财政对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3977.7万元,用于缓解农资价格上涨对农民种粮收益的影响,稳定农民收入,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粮食安全。

此次补贴资金发放原则为“谁种粮,谁享受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国有农牧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惠及我市202816户种粮农民,涉及补贴种植面积374.8万亩。在市县两级财政、农业和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努力下,补贴资金全部直达农户个人帐户补贴工作已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