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关于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部署安排,朔州市财政坚持“分类施策、简化程序、把握重点、防止流失”的原则,多措并举,明确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涉及资产清查、划转、接收等工作程序,确保资产随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及时有序调整到位。

   明晰政策,规范程序。机构改革涉及的资产类别不同,相关法律法规不同,改革过程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朔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等规定的政策程序,确保资产的完整性,避免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

  分类实施,多措并举。根据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及职责分工,结合各部门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分类对单位整体资产划转或多个单位合并组建新单位、单位部分资产划转、跨市县资产划转和跨军地资产划转四类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

   重点监管,严防流失。机构改革涉及部门和单位办公用房的调配使用,优先通过整合现有办公用房资源调剂解决;确实难以通过调剂解决的,经批准后可以通过租赁方式解决。公务用车原则上“车辆随职能走”,由划出方和接收方根据职能、机构、人员划转情况和车辆管理有关规定,科学合理确定划转数量,确保划转各方工作用车需要,公务用车接收方应当符合车辆编制的有关规定。新组建部门在核定公务用车编制后,要优先通过整合现有公务用车资源调剂解决,确实难以通过调剂解决的,可按规定申请配置。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国 家有关政策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公务用车集中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