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财政部《关于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四举措推进专项债券规范管理使用,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一是强化专项债券申报规范管理。提前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全面了解年度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立足实际,认真谋划,坚持专项债券用于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确保融资规模与项目收益相平衡。

二是优化专项债券资金投向。优化专项债券投向结构,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专项债券额度优先向手续完备、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项目倾斜,重点用于国家确定的交通基础设施、能源项目、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九大领域,助力朔州基础设施完善和经济建设。

三是加强专项债券使用监管。依托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信息系统和财政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对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实行动态、全过程监控,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对各县(市、区)财政局、相关主管部门以及项目单位等各类参与主体,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各类参与主体加快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并将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情况作为下一年度安排专项债券额度的重要依据。

四是建立健全专项债券绩效评价。建立健全专项债券资金绩效评价机制,组织专人定期对专项债券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通过绩效评价,查找专项债券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重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对绩效评价良好以上的项目,在今后专项债券资金安排予以倾斜,对绩效评价较差的项目适当减少,切实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