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决策部署,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朔州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的通知》(朔政办函【2022】18号)要求,市财政局成立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对照市场主体倍增政策措施,逐项梳理并分解任务,工作专班成员科室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对接归口部门研究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任务。按照定目标、定任务、定措施、定进度、定责任、定标准“六定”要求,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结果清单“四清单”,实行清单化动态管理,确保政策“条条落实、句句兑现”,确保此项工作在财政不落空、不落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