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和《朔州市财政局关于对集中采购机构进行年度考核的通知》等规定,市财政局于近日开展了对市本级集中采购机构年度考核工作。 

 一、精心组织,明确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情况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采购价格、资金节约率情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政府采购业务信息化建设情况,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情况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情况服务质量情况,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等十个方面。 

 二、严格标准,提升考核效能 

 考核工作采取自查与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现场考核随机抽取了10个集中采购项目,从委托代理、文件编制、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收取、合同管理等几个环节逐一进行了检查梳理。朔州市营商环境促进中心共受理完成集中采购项目68个,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度采购工作任务。 

 三、以考促改,狠抓整改落实 

 从考核情况来看,市营商环境促进中心能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也得到进一步提高,场所建设逐步健全完善。但在采购文件编制,制度建设和创新工作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市财政局提出了整改意见,并督促市营商环境促进中心及时依法进行整改,确保考核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