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右玉县财政局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局内预算股、农财股、社保股、经建股等相关股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在全县范围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统筹部署。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组织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成立县级层面工作专班,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联合印发《右玉县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县财政局统筹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王建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及时召开专班会议,压实整改责任,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推进全局具体整改工作。

二是强化问题导向,提升整改实效。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文件和会议精神,及时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县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快督查整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现问题的函》《关于做好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支付的提醒函》,依据已下达的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尽快实施项目,按序时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年度计划实施项目早建设早完工,用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抓好问题整改,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见实效。

三是强化系统施治,推动长治长效。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长治长效,结合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细化《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负面管理清单》。贯彻落实好《山西省财政厅等十部门关于不再延续开展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的通知》,切实做好全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衔接工作,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印发《右玉县财政局关于不再延续开展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山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全县实际,制定《右玉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资金支出范围、资金下达分配和管理、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