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工资不能按时发放”专项整治以来,市财政局系统谋划,专班推动,对全市村“两委”主干工资发放情况拉网式排查,台账式管理,推动工资足额及时发放到位,为强化基层治理前置财政保障。
一、全面摸底,精准排查问题。一是拉网核查。通过查阅财务台账、核对银行流水、访谈村“两委”主干等方式对全市所有县(市、区)对所属村开展“地毯式”自查。二是台账管理。对排查出的问题逐项登记造册,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三是精准施策。以“保障待遇落实、稳定基层队伍、激发干事活力”为目标,聚焦基层治理痛点,统筹部署、靶向施策,夯实基层治理根基。
二、靶向施策,分类推进整改。一是资金保障到位。按照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每村15万元的标准,年初将全部资金配套到位。二是机制规范到位。全市村“两委”主干报酬采取“乡镇统筹发放”的方式,由各乡镇(街道)在银行为村“两委”主干办理个人银行账号,统一按时足额发放到人。三是监督问效到位。成立市级联合复查组,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对所辖县(市、区)开展复查,确定群众反映集中、突出问题频发、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工作薄弱县,作为重点核查对象。同时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整治工作针对性、实效性。
三、巩固提升,健全长效机制。一是成立市级工作专班。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联合成立整治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报酬不能按时发放问题工作专班,切实加强督促指导县(市、区)开展工作。二是出台工作方案。出台《集中整治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报酬不能按时发放问题工作方案》,明确各县(市、区)主体责任、任务要求和监管责任。三是建立共享机制。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实现动态监管,做到“同题共答”,共同推动解决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报酬不能按时发放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