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省、市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部署,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朔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的通知》《关于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明确自2026年7月1日起,全面提高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保障标准。本次提标纳入2026年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是我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增进困难群众民生福祉、助力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

优化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缩小区域保障差距。7月1日起,全市六县(市、区)城市低保标准统一每人每月提高60元,平均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月685元。提标后县域标准分级落实,朔城区、平鲁区每人每月708元;山阴县、怀仁市每人每月682元;应县、右玉县每人每月669元。农村低保实现全域统一标准,人均每年7296元,折合每月608元。朔城区保持原有标准不变,山阴县、怀仁市、应县、右玉县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8元。提标后,全市将有效缩小城乡、县域保障差距,全面夯实低保兜底保障基础。

二是上调特困供养保障标准,细化精准照料服务全市严格按照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3倍的核定原则,同步上调特困救助供养标准。自7月1日起,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891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不低于9485元。同时,细化完善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分级保障机制,按全自理、半自理、全护理三个等级差异化落实保障资金,所有照料护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用于特困人员日常照料、住院陪护等服务,全方位提升特困对象关爱保障精细化水平。

强化财政资金保障,落实分级分担机制为确保提标政策落地落实、资金足额直达,市、县两级财政统筹整合资金、精准拨付保障。2026年,全市下达城乡低保市级配套资金4584万元,惠及困难群众73210人;下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1476万元,惠及特困对象7563人。截至2026年3月,全市现有城市低保对象7693人、农村低保对象65820人,资金保障范围与救助对象精准匹配。资金保障实行省、市、县三级分级负担机制,市级结合各县(市、区)财政承受能力实施差异化配套分担。各县(市、区)统筹上级补助资金及本级低保历年结余资金,优先保障提标增资支出,确保2026年7月10日前足额发放全部提标补助资金。

严格部门协同履职,规范政策落地流程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统筹调度全市提标落实工作,压实各县(市、区)主体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协作。严格执行低保、特困人员审核审批、动态管理制度,坚持精准识别、精准施保,全面落实“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时间节点,各县(市、区)将于6月30日前完成特困供养标准调整、系统数据更新、政策公开公示等前期筹备工作,保障7月1日新标准顺利正式实施。

市财政局将持续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救助资金全流程监管、下一步政策落地督导和对象动态核查,严守财经纪律,坚决杜绝资金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规范社会救助工作流程,切实把民生保障资金落到实处,持续提升全市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