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资金支出责任。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已明确到县区的,在五个工作日内下达;没有明确到县区的,通过发函、电话等方式,及时通知主管部门尽快提供分配方案。以定责、问责的形式,减少各环节耗时,疏通支出滞塞。

二是严控财政资金结转。对上年度的必要性结转,要主动与主管部门沟通,尽快下达;对非必要性结转,年内未支出的,年底一律收回财政,不再结转。通过严控资金结转,促使预算单位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三是加快本级支出进度。对市本级安排的项目支出,要求在执行投资评审、政府采购,服从绩效管理的前提下,尽快下达资金。结合优化再造财政业务流程工作,剔除不必要的环节,精简办事程序,畅通资金拨付渠道。

四是开展财政专项督导。市局班子成员人人有任务,个个有目标,牵头成立了7个督导组,深入各县区和相关部门,就加快支出进度、完成收入任务、落实预决算公开、推行公务卡制度和绩效评价等工作,进行专项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