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构建党组领导班子认真负责、主要领导尽职尽责、班子成员主动担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程,推进落实主体责任。

  二是建立责任分解机制。局党组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细化任务分解,明确任务责任,落实履责要求,形成落实主体责任明细表,逐项逐条确定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对账销号,确保履责有依、问责有据。

  三是建立压力传导机制。逐级谈心谈话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了解掌握落实党风廉政规定和廉洁自律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预防、早纠正。班子成员间要经常开展谈心谈话,相互提醒、监督、关心、帮助。

  四是建立联系群众机制。加强与对口服务单位及社会各界的联系,认真倾听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局党组要专题研究,提出措施办法,解决反映的问题。

  五是建立检查考核制度。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纳入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对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督促整改落实。检查考核结果要作为党员干部目标考核、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六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局党组每年听取科室负责人述纪述廉述作风,并进行民主测评。邀请民评代表、服务单位、基层财政部门和退休老干部代表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征求社会各界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

  七是建立定期报告机制。各科室年初要向分管领导报告上年度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局领导要在召开民主生活会时,向局党组汇报上年度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局党组每年要向市委、市纪委报告上年度全局落实主体责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