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8年全市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市财政局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局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了《中共朔州市财政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书》,以书面的形式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责任书中的规定明确具体、操作性强。签订责任书不是为了推责,而是要把压力层层传导下去。为了能够执行到位,局党组强化了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问效机制,责成派驻纪检组和机关纪委加强平时督促检查,一经发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不到位情况,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加以纠偏。年底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考核不合格的,责令作出解释并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