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建设“发展型财政”。通过细化任务、强化征管、研判形势、培植财源、挖掘税源等多种举措,狠抓财政收入,激发地方经济发展活力,优化需求结构,支持产业结构调整,着眼实现全面同步发展,着力打造发展型财政。

二是优化支出结构,加强民生支出保障,建设“民生型财政”。把民生需求作为第一要务,编制年度预算时,优先安排保障各项民生支出,坚持新增财力优先安排民生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和行政成本开支,压缩区直部门510%的行政经费。建立健全支出责任落实、跟踪监测和通报督促机制,确保民生政策落到基层“地上”,惠及群众“身上”。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设“绩效型财政”。加强财政资金拨付流程的监督制衡,提高资金支付的安全性和时效性。强化监督管理,注重绩效评价,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与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联动,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管的“硬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