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鲁区财政局在部署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时,从规范“三公”经费支出、加强财政资金结余管理、推进综合预算编制三方面入手,积极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
一是要求“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推进预算信息公开。要求各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不能超过2014年的“三公”经费决算数,公务接待费要进一步压缩,并积极主动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
二是要求加强财政结余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要求各单位全面清理结余结转资金,在2015年预算编制中全面、完整地反映。对未能安排的结余资金,经清理后予以收回。
三是要求编制综合预算,统筹安排各项支出。按照综合预算的编制原则,将部门所有收入按规定全部列入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用于各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