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科研院所和评估机构:

  为推动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提升绩效评价的公信力, 根据《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朔财综【2014】18号)和朔州市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朔财煤【2015】8号)等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选承担朔州市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评价的机构,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选对象范围

第三方机构主要包括能够组织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和相关考评工作提供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科研院所、监理机构、社会咨询机构及其他评价组织等独立法人机构。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申请参加第三方评价工作的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资质,以及良好的业绩和信誉;

(三)具有履行合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人力资源,以及开展绩效评价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四)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未受到行政处罚;

(五)愿意以独立身份参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接受市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第三方评价机构权利和义务

承担第三方评价工作的受托机构,依据财政部门制定的有关预算绩效管理的规章制度,独立开展绩效评价。主要职责、权利和义务如下:

(一)制定评价实施方案,并报委托方审定;

(二)按照绩效评价有关要求,独立开展评价;

(三)对评价数据和佐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正确性,以及提交的绩效评价报告的客观公正性负责;

(四)对评价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五)做好评价信息资料归档管理工作;

(六)合理收取委托方支付的相应评价费用。

四、征选程序

请有意承担朔州市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评价的机构于2015年7月20日前,填写《朔州市第三方机构参加绩效评价申表》(可登陆朔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下载相关附件),并附营业执照和专业资质等相关材料,报送或邮寄至朔州市财政局煤炭基金科。地址:朔州市朔城区民福东街3号市财政局441室,联系人:张钰,联系电话:15235065151。

、申报资格审定

(一)初选。我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对符合条件的机构进行资格初选。

(二)公示。对符合条件的机构,在入库前就其资质、成果、信誉等在朔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三)入库。对符合条件、通过资格认证的机构,颁发《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入选通知书》,建库管理,同时在朔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布。

、评价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评价的费用及支付,按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原则办理。费用标准由评价组织机构按照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协议商定。  

附件:1、朔州市第三方机构参加绩效评价申请表

      2、第三方机构人员基本信息表

                              

                           朔州市财政局

                                                           2015年6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