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或规定全市科技发展的宏观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研究确定科技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推动我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组织开展科技发展行政执法工作。

2、组织编制全市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各类科技计划;负责牵头组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3、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负责归口管理科学事业费、科技研发经费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负责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和管理;负责管理成果转化资金;统筹规划科技事业基本建设;促进科技风险投资机制的发展。

4、研究制定加强工业、农业、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政策、措施;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组织与管理。

5、拟定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组织科技力量推动全市生产力促进等科技服务机构的发展,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综合技术服务、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等科技体系的建设与发展。

6、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负责全市科技交流,组织对外科技的交流、合作。

7、研究提出制订科技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归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负责全市科普工作,实行政策引导,推动科学技术的普及;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建立;负责全市科技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8、负责全市科技统计、科技信息、科技期刊管理工作;负责规划科技机构的合理布局,审核市属全民所有制独立自然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负责民办科技研究开发类非企业单位的资格认定。

9、指导、协调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的科技管理工作。

10、管理全市知识产权工作。

11、承担市科教兴市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12、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设置情况

朔州市科技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设置办公室、政策法规及基础研究科、发展计划及科技成果科、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知识产权办公室6个科室。下设朔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朔州市科技信息研究所)、朔州市科技交流中心(朔州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两个事业单位。现有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1名,纪检组长1名,副调研员1名。所辖6个区县科技机构均为合署办公。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市科技局2017年部门预算.XLS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朔州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266.9万元,较2016年预算251.5万元增加15.4万元,增加5%,原因是调资后工资基数增长,取暖费、住房公积金等随之增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三公”经费2017年预算4.7万元,较2016年预算5.2万元下降0.5万元,原因是全市公务用车经费比例下降。

三、机关运行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2017年预算10.1万元,较2016年预算10.6万元减少0.5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由5.2万元下降至4.7万元。

四、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665909元。其中,车辆7辆,价值866808元。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办公地址在市政府三楼,没有独立的办公场所。

    (三)、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涉及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