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质监局(本级)2017年预算公开情况

 

第一部分  朔州市质监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朔州市质监局于19933月成立,1999年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20146月行政管理体制调整改为属地管理,属政府序列公务员管理的正处级行政单位,负责朔州市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相关法律、法规,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2、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工作。

3、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4、管理和指导标准化工作。

5、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6、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

7、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

8、加强节能减排领域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9、组织拟订并实施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

10、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次列入部门预算的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4家(其他三家县区分局及所属稽查队另行独立编制预算)

根据2014年编制调整(朔编办字〔201449号)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预算总编制159人,实有在职148人。其中,市质监局(本级)编制42人,实有41人;市稽查分局编制18, 实有17人;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编制79人,实有73人;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测试所编制20人,实有17人,另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有合同制职工6人。

根据朔州市车改办最新核定数字显示,朔州市质监局核定在编车辆5辆,其中市质监局本级3辆,市检测所1辆,市稽查分局1辆,实有各种车辆37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朔州质监部门由市局本级、市稽查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组成。

2017年纳入朔州质监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

2

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

3

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

4

朔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市质监局(本级)内设13个行政科室(办公室、人事劳资科、宣传教育科、政策法规科、计划财务科、质量科、监督管理科、执法督查科、标准化科、计量科、认证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预算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决算分经济科目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12017年总预算支出2115.1万元,比2016年的23928万元减少277.7万元,减少11.6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市质监局(本级)2016年预算有电梯循迹系统采购经费156万元和办公楼水电经费40万元,市稽查分局有12365投诉举报处置系统建设及办公设备、化验设备购置费113万元和补发以前年度养老保险金,2017年未安排这几项经费。而市特检所2017年项目预算中增加了特种设备检验无损检测服务经费29.7万元。

22017年基本支出1500.1万元,比2016年的1541.8万元减少41.7万元,减少2.7%。主要原因是办公楼水电费核减和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1.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及增加人员,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楼水电费核减40万元,福利费增加24.1万元,公务费和公务车运行费核减10%(分别减少1.9万元和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53.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引起的公积金增加以及取暖费增加。

32017年项目支出615万元,比去年(剔除电梯循迹系统采购经费)减少80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市质监局(本级)有上级财政部门转移支付产品抽查经费3万元,市稽查分局去年有12365投诉举报处置系统建设及办公设备、化验设备购置费113万元,今年未安排这项经费。另市特检所增加了特种设备检验无损检测服务经费36万元。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

2017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102.4万元(其中车辆运行费99.5万元,公务接待费2.9万元,无车辆购置费和出国(境)费用),比去年的123.9万元减少21.5万元,减少17.35%。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1万元,减少25.64%;车辆运行费减少20.5万元,减少17.08%

三、机关运行费增减变动情况

市质监督局(本级)2017年机关运行费财政拨款预算19.2万元,比2016年的62.6万元减少43.4万元,下降69.33%,主要原因是核减水电费、人员变动及压缩10%公用经费和车辆运行费。

四、其他说明

(一)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2017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34.6万元,其中:稽查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6万元)。朔州市特检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6万元)。

(二)2017年度未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编制车辆5辆,实有37辆。

2、房屋情况:现有办公楼(检验检疫综合楼)位于朔州市顺义路48号,为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所有并统一进行管理。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无。

(四)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1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用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7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