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

2017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在市公安局党委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朔城区的中心工作,认真执行上级公安机关的安排部署,全力确保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

(三)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

(四)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五)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六)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枪支弹、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

(七)对被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八)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分局内设33个机构,其中执法勤务机构9个,综合管理机构7个,监管场所2个,派出所15个。共有民警314人,其中公务员211人,工勤人员7人、暂住人口协管员24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71人。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2017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2017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2017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基本情况

2017年预算在职人员242人,与2016年预算在职人员相比,减少了74人。变动情况为调出71人,退休3人。

2017年收入安排45041000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安排45041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190000元,与2016年预算数35038000元相比,减少4848000元。项目支出14851000元,与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14509000元相比,增加342000元。

(二)基本支出变动情况原因

公务费在原标准基础下下调1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原标准基础上下调10%,采暖补贴在原基础上增长40%,福利费由原标准调整为按工资总额的3.5%计算。

(三)项目支出变动情况

    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为14851000元,与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14509000元相比,增加342000元。

二、“三公经费”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7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为24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238.5万元。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240万元相比持平。其中:2016年、2017年度,两年均没有安排出国经费,两年均没有公务用车的购置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18.2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22.1万元,下降6%。下降原因是2017年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原标准基础上下调10%,公务费在原标准基础上下调10%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2017年政府采购安排预算38.3万元,用于物业服务支出。

五、其他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我部门现有35辆车,执法执勤用车20辆,一般公务用车15辆。

2、房屋情况

技侦大楼建筑面积19447.11平方米,占地面积46666.9平方米。

(二)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我部门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第四部门: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发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共经费支出。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