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2017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             本部门职责

朔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是经省编办和省质监局批准,于20087月在原朔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和朔州市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所的基础上合并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副处级全额事业单位,隶属于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5年2月通过了国家局的机构核准复查评审,并从乙类检验机构升为甲类检验机构,检验项目为31项,主要从事电梯、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定期检验、监督检验和委托检验工作以及安全阀校验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承担我市范围内近7千多台件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新安装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任务。每年受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约1000余人。

二、             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朔编办字【201687号,朔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设置内设机构6个:办公室、业务管理科、锅炉检验科、压力容器管道检验科、电梯检验科、起重机械检验科,均为副科级建制。

根据晋编办字【200352号,朔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现有全额拨款事业人员编制20名,2017年预算在编人数17人,经省质监局同意于201012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合同制检验人员6名,采取劳务派遣形式临时用工人员9名,现实有人员32名。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              2017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              2017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              2017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12017年总预算支出500.7万元,比2016年的471万元增加29.7万元,增加6.3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项目预算中增加了特种设备检验无损检测服务经费。

22017年基本支出172.7万元,比2016年的179万元减少6.3万元,减少3.5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3.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6万元,主要原因是福利费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4.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引起的公积金增加以及取暖费增加。

32017年项目支出328万元,比去年增加36万元,增加12.3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特种设备检验无损检测服务经费。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7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33.1万元(其中车辆运行费31万元,公务接待费2.1万元,无车辆购置费和出国(境)费用),比去年减少0.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0.9万元。

三、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朔州市特检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无车辆编制,实有10辆。

2、房屋情况:现有办公楼(检验检疫综合楼南配楼二楼)位于朔州市顺义路46号,为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所有并统一进行管理。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处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