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委巡察办2017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市委巡察办是市委工作部门,设在市纪委,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承担对市委三个巡察组的日常管理、综合协调、业务指导、服务保障、政策研究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委巡察办为正县级建制,内设巡察一科、二科、三科。

市委设立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承担具体的巡察任务。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报表(附后)

一、市委巡察办2017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市委巡察办2017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市委巡察办2017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市委巡察办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市委巡察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市委巡察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市委巡察办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我办为新设立单位,2017年度预算为首次预算。

一、2017年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7年度总预算支出为134.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4万元)。

2017年项目支出50万元。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7年我单位三公经费为8.4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2017年无政府采购计划。

(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