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负责管理、维护、改善中心的各类设施,保障政务服务大厅正常运转;

2.负责做好驻中心各窗口工作人员及窗口业务工作的协调、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

3.不断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

4.不断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办事程序,深化政务公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5.不断制定和完善中心各项管理制度,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6. 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各项具体服务及现场秩序管理,负责行政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日常运行维护等;

7.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各项具体服务及现场秩序管理,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及电子监察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等;

8.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规范的服务,全面推进我市服务、责任、法治、廉洁型政府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朔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全额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0人,中心下设办公室、业务科、督查科、网络信息科。中心下属一个科级全额事业单位朔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编制8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朔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预算收支总表(见附件)

二、朔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预算收入总表(见附件)

三、朔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预算支出总表(见附件)

四、朔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件)

五、朔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见附件)

六、朔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见附件)

七、朔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见附件)

八、朔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为390.60万元,较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9万元,下降2.71%。原因为:(1)工资福利支出为105.6万元,较2016年减少18.6万元,下降1.50%,原因为2017年职业年金未列入预算;(2)商品和服务支出为266.80万元,较2016年增加0.5万元,增长0.18%,原因为2017年增加了福利费;(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18.2万元,较2016年增加4.2万元,增长30%,原因为采暖补贴标准提高。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拨款金额为2.3万元,其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为2.3万元,我单位没有公务接待费和因公出国出境费用,较2016年减少0.3万元,下降1.15%,原因为缩减经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7.6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0.2万元,减少0.35%,原因为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缩减。

     四、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1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为14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由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我单位只保留一辆公务车,用于机要通信。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工作用房产权归市政府所有。

3.我单位没有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其他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