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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住建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   本部门职责

1.承担规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住房建设和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规划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起草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执行。

 2.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定全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定全市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各县区组织实施,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承担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定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定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4.承担指导全市城市建设管理的责任。研究拟定全市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运行、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全市城市供水、节水、排水、供气、供热、城市道路、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园林绿化、城市照明、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城建监察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市建设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指导全市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参与全市城市防洪的有关工作。

5.承担建立全市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市级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市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定全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定全市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全市工程造价信息。

6.承担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定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市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全市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全市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7.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定全市勘察设计、施工、房屋建筑内外装饰装修、建设监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定全市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定规范全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全市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工业产品进行监督管理。

8.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拟定全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村镇规划编制、调整和实施,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全市小城镇、村庄基础设施和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全市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镇建设,指导全市村镇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工作。

9.承担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定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全市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定全市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制定全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制定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技术标准及规定并指导实施。

10.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市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全市房屋墙体材料革新,推进城镇减排工作。拟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组织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

11.负责全市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执业资格的管理;负责全市建设行业资质审批和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城市建设档案工作。负责拟定全市建设行业教育培训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指导全市建设行业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工作;承担全市建筑行业劳动保险工作。   

12.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朔州市住建局2017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朔州市住建局2017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朔州市住建局2017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朔州市住建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朔州市住建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朔州市住建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朔州市住建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朔州市住建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680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609.7万元,政府性基金200万元。比2016年增加449.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环卫清洁中心增加经费300万元,城市道路及排水增加了120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6809.7万元。

1.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城乡社区支出6809.7万元。

2. 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8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93.9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8.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80万元、其他支出389.1万元、基本建设支出121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支出6609.7万元。

1.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城乡社区支出6609.7万元。

2. 按支出用途分类,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810.4万元,包括人员支出等;项目支出5999.3万元,包括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目等。项目支出增加474.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环卫清洁中心增加经费300万元,城市道路及排水增加了120万元。

3.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8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7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5.8万元。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15.6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0.4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维护费,因公出国(境)、公务招待费预算为零。

“三公”经费预算(即公务用车维护费)减少原因为:节水办减少3.2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朔州市住建局2017年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7.3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0.9万元,下降2.4%,原因是公务费比例下调10%,公务用车维护费下调10%

四、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朔州市住建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2.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在编4辆车,金额843085元;

2.房屋情况;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通用设备2325856.62元、家具、用具、装具630534元、专用设备43830元。

(四)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朔州市住建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五) 其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