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概况
朔州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是市属正县级全额事业单位,负责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之后的筛选准入,调度统计,工作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工作。
朔州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由单位本级组成,没有下属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重点办2017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重点办2017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重点办2017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重点办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重点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重点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重点办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重点办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2017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无变动)
二、 “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7万元,比2016年减少8000元,财政统一安排。
三、 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3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38.5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0.2万元,原因是财政统一安排。
第四部分 无政府采购事项。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见附表:
朔州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
二O一七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