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城市出租客运管理办公室
基本情况
一、机构人员编制
朔州市城市出租客运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客运办)成立于一九九二年,原隶属于朔州市建设局的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由于机构改革,2010年1月25日市客运办成建制移交朔州市交通运输局,现属朔州市交通运输局正科级内设科室。
市客运办现有正式编制2个,职工15人,退休人员2人。内设办公室、综合业务科、安全管理科、稽查科、GPS监控中心(稽查人员兼).
我办现有车辆4辆,无编制,主要用于稽查工作。
二、机构职能和法律依据
主要负责朔州市中心城区城市公共客运行业的管理工作和对县(区)城市公共客运行业的业务指导工作。主要依据主要是:
(1)山西省城市公共客运条例
(2)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3)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3)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三、行业发展情况
(一)公交:全市六县区现有7家公交公司,公交车发展到466辆,新增新能源公交车目前为179辆,预计年底前达到199辆(市区100辆、应县70辆、平鲁区20辆、怀仁县9辆)。其中中心市区一家公交公司,公交车170辆,公交线路12条,运营线路178.9公里。
(二)出租:全市共有15家出租公司,出租车发展到2473辆,其中市区出租公司6家(安昌、中宇、达维、大禹、汽运、航野),出租车数量1274辆。车型以现代伊兰特、新桑塔那、新捷达为主。今年全市更新出租车334辆(市区156辆、怀仁县178辆)。
四.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收入967.74万元,支出940.4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9.0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15万元,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4.05万元)。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6年我办三公经费没有预算,决算支出11.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费11.13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5年我办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10.3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公务用车费10.34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较上年决算支出增加了0.73万元,主要用于稽查车辆的运行工作。
六.客运办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公共客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拟定城市公共客运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受市交通运输局委托负责从事市区城市公共客运经营者的经营资质审查工作和公交车、出租车经营者的经营资质审核、证件发放、年度审验工作。
四、负责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考试和证件管理工作;
四、负责市区城市客运的日常管理工作,表彰先进,依法查处城市公共客运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承办有关的投诉处理工作;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