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质监局开发区分局2017年预算公开情况

 

第一部分  朔州市质监局开发区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朔州市质监局开发区分局是经省编办批准,根据朔质技监发【2003】95号文件于2003年12月成立,为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派出机构,现为副处级建制,下设稽查队,正科级建制。1999年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2014年6月行政管理体制调整改为属地管理。现承担开发区辖区内质监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查处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承担辖区内有关专项打假及行政违法案件的查办工作;承担受理有关产品质量方面的投诉和举报。根据晋编办字【2002】231号,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发区分局现有行政编制6人,实有6人,行政工勤编制2人,实有2人,退休1人,稽查队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实有6人。2014年6月行政管理体制调整改为属地管理现有工作用车1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朔州市质监局开发区分局部门由局本级和下设的稽查队组成。局本级内设办公室和业务科2个行政科室。

2017年纳入朔州质监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发区分局(本级)

2

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发区分局稽查队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预算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决算分经济科目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1、2017年总预算支出164.3万元,比2016年的194.9万元减少30.6万元,减少15.7%,2016年预算支出中包含了补发以前年度养老保险金,

2、2017年基本支出145.3万元,比2016年的165.2万元减少19.9万元,减少12.04%。

3、2017年项目支出19万元,比去年29.6万元减少10.6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包括追加的工资和退休人员取暖费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

2017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2.3万元(其中车辆运行费2.3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无车辆购置费和出国(境)费用),比去年的2.6万元减少0.3万元,减少11.5%。

三、机关运行费增减变动情况

市质监督局(本级)2017年机关运行费财政拨款预算10.3万元,比2016年的8.2万元增加2.1万元

四、其他说明

(一)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

(二)2017年度未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编制车辆1辆,实有1辆。

2、房屋情况:现办公楼为开发区统一配备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无。

(四)2017年无绩效管理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用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