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概括

一、   本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报表

一、   市交警支队2018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   市交警支队2018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   市交警支队2018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   市交警支队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   市交警支队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   市交警支队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   市交警支队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分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其他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在上级公安机关和市公安局正确领导下和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依法治国,严格公正执法,为创建和谐平安朔州充分发挥交警部门的职能作用。依照交通法律,法规组织在,指挥协调全市道路的交通秩序管理,保障全市人民平安出行。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朔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正式组建于19896月,目前支队机关内设11个处室,4个直属大队。支队现有授衔民警65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市交警支队2018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市交警支队2018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市交警支队2018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市交警支队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市交警支队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市交警支队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市交警支队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市交警支队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1.2018年预算公共安全支出为4102.3万元,2017年预算公共安全支出为404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8年预算比2017年预算增加了114.3万元。:按经济分类(1)工资和福利支出2018年预算比2017年预算增加234.4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18年新部队转业3名干警,住房公积金56.5万元,干警津贴补贴增加)。(2)商品和服务支出2018年预算比2017年预算减少24万元,(减少的原因2018年福利费比2017年预算减少1.6万元,其他交通费减少了2.2万元,公务费2018年预算比2017年预算减少了19.9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络租赁费减少0.3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018年预算比2017年预算减少96.1万元,(减少的原因人员住房公积金调到了工资福利支出科目下)。其中项目支出2018年预算比2017年预算减少了53.5万元,(减少原因是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无)。

二、2018年度“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朔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朔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76.8万元,其中有上级转移支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68.1,其中有上级转移支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增加了8.7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了8.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都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2017年一样没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市交警支队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8.2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了3.5万元,下降了2.2%。(减少原因是2018年公务费预算比2017年预算减少了3.5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交警支队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7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8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78.8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市交警支队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无。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1.市交警支队车辆情况:现有车辆72辆,其中28辆公务车,42辆驾照考试车,2辆移动车管所)。

       2.市交警支队房屋情况:办公楼一座,面积16304.73平方米,价值4936.44万元。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其他国有资产价值为3729.6万元,在用国有资产价值为2532.24万元,损毁待报废国有资产价值1197.36万元。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没有

(二)其他:没有

第四部门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2018年市交警支队人员支出预算1436.2万元,公用支出预算158.2万元。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2018年市交警支队项目预算2885万元。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8年市交警支队“三公”经费预算17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6.8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18年市交警支队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58.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