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直机关工委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朔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朔财预【201820号)文件要求,现将朔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中共朔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是市委的派出机构,领导市直属机关党的建设工作。

   1.制定市直机关党的建设的规划;

 2.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

 3.负责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

 4.负责指导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5.负责对市直机关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工作;

 6.调整和理顺机关党组织的设置和隶属关系;

 7.考察、审批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的领导班子;

 8.参与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管理;

 9.负责市直机关发展党员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朔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预算由市直机关工委机关本级和党员教育中心两个基层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内设办公室和组宣科两个科室。下设一个全额事业单位:党员教育中心,无内设科室,有6名编制,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1副,实有人员6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附后)

   1.朔州市直机关工委2018年预算收支总表

   2、朔州市直机关工委2018年预算收入总表

   3、朔州市直机关工委2018年预算支出总表

   4、朔州市直机关工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朔州市直机关工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朔州市直机关工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7、朔州市直机关工委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8、朔州市直机关工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基本情况

  1、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8年预算收入为10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5.7万元。

  2、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为105.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7万元。

   2)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和福利支出7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9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支出105.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89.7万元,包括人员支出等;项目支出16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3.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9万元

   (二)基本支出变动原因

2018年预算在职人员8人,2017年预算在职人员10人。与2017年相比,2018年基本支出有所减少。原因是预算中人员减少2名。

   (三)项目支出变动原因

    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为16万元,相比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16万元,无变化。

   12018年度财务管理费用1万元。

   22018年度共产党员教育经费15万元。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8年,朔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三公”经费预算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2.3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车辆购置费和出国(境)费用为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朔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1万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8万元,下降26.1%,原因是2018年预算在职人员减少2名。

   四、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由于新调入处级干部1名,2017年报废部分办公用品,因此,出于工作需要,2018年预采购办公座椅1套,铁皮柜3件,打印机1台,台式电脑2台,笔记本电脑1台。

   (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我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市直机关工委2017年年末固定资产总额982416元,        其中现有轿车1辆,用于应急公务,价值179800元。单位房屋在市委楼上,统一办公。

(四)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绩效目标管理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