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朔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开2017年市级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发区分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发区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宏观质量管理工作。组织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组织实施名牌战略与质量发展;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研究分析区域产品质量状况。

2、负责全区标准化综合管理工作。

3、负责全区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全区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全区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4、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5、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6、依法查处质量违法行为;按照分工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违法活动;负责本辖区质量技术监督投诉、申诉和举报工作。

7、承办区管委会和上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1、完成区管委会下达的产品质量目标任务。

2、制定质量发展规划和年度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3、提高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率、特种设备无证生产查处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重大隐患整改督察率。

4、作为成员单位,完成有关领导小组、委员会或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分解下达的工作任务。

5、完成区管委会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朔州市质监局开发区分局部门预算只包括本级决算。本级行政编制6人,实有6人,行政工勤编制2人,实有2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6人。局本级副处级建制,内设办公室,业务室,稽查队。

四、收入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181.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8.28万元,本级政府拨入3.56万元),包括行政运行125.38万元,事业运行52.9万元;2016年年度收入198.44万元(其中194.94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本级政府拨入3.5万元)包括行政运行107.96万元,事业运行55.75万元.标准化经费3.5万元.上年基本支出结转17.09万元,项目支出结转10.64万元. 2017年收入较2016年减少16.60万元,减少8.3%,主要原因是单位调出1人及本年度没有标准化经费拨款.

 

五、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96.4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为141.7万元(基本支出122.05万元,项目支出19.6万元),事业运行支出为54.7万元(基本支出54.3万元,项目支出0.39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178.7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为114.37万元(基本支出94.16万元,项目支出20.21万元),事业运行支出为60.83万元(基本支出59.03万元,项目支出1.8万元);标准化经费支出3.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9.73万元,包括行政运行结余17.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10.68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7.25万元),事业运行结余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1.41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39万元).在所有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132.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2.1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46万元。2017年支出较2016年支出增加17.7万元,增加了9.9%。主要原因是支出上年结转支出。

1、基本支出情况

本年度工资福利支出1480030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的支出;商品服务支出196389元,包括公务车运行费、公务员交通补贴、福利费、办公费的支出,对个人和家庭服务支出131855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和退休人员的取暖费;其他资本性支出120200元,主要用于执法设备的购置。

2、项目支出

本年度项目支出35600元,为开发区政府拨入的特种设备安全奖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因公出国费用0,公务接待0,公车购置费0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因公出国费用0,公务接待0,公车购置费0.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与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相比,无变化。

 

4、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230017元,较2016年度的111640元,增加118377元,增幅118.3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执法设的购入。

5政府采购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0

6、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本年度固定资产登记车辆3,其中一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其余2辆为质量协会转入,待报废。

7、其他情况说明

我局无绩效评价管理项目

六、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