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根据《关于批复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朔财社批〔20182号)文件要求,现将朔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向社会予以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朔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是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朔州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挥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协助朔州市党政机关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市残联内设办公室、康复部、宣教部、组维部、财务部五个职能部室。

    2.下属朔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一个事业单位。

    3.纳入决算的单位包括:

      朔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本级)

      朔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后)

1.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2.2017年收入决算表

3.2017年支出决算表

4.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6.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7.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9.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

市残联2017年收入622.70万元,比上年减少177.39万元,减少22.17%。其中:财政拨款资金收入622.70万元,比上年减少177.39万元,减少22.17%。主要原因是上年有基建项目资金。

二、支出情况:

市残联2017年全部支出519.11万元,比上年减少15.01万元,减少2.81%。主要原因是压缩各类支出。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519.11万元,占年初预算83.36%,其中:基本支出99.53万元、项目支出405.42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14.16万元。

1.基本支出99.53万元。主要是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救济费、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培训费、维护费、租赁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项目支出405.42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残疾人就业与培训、残疾人体育、其他残疾人事业等工作。

3.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14.16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残疾康复电台宣传、其他残疾事业等业务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市残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3.04万元,比上年减少2.55万元,减少45.62%;比预算减少1.55万元,减少33.8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辆为3辆,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到各县检查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维修、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市残联运行经费支出9.79万元,主要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市残联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有3辆车,包括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单位核定保留的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1辆,事业单位汽车1辆,残疾人流动服务用车1辆。本单位无价值5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市残联采购支出总额69.38万元,占采购预算的98.41%。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38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2.预算绩效情况

我单位对2017年度未开展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8年8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