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治超办2017年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和主要职能
朔州市治超办经2011年9月21日编委会议研究,并经省编办批准,同意成立,为正县级建制,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7名,县级领导职数1正1副。单位下设两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信息科。主要职责任务: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督促落实全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负责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领导组的日常工作。
二、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大短途“双超”治理力度;进一步完善科技治超功能;进一步深化源头治理和路面管控;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三、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收入134.1万元, 2017年度收入158.22万元,2017年度收入比2016年度收入增加了24.12万元。2016年度支出212.77万元,2017年度支出197.83万元,2017年度支出比2016年度支出减少了14.94万元。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7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74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我办“三公经费”预算为2.3万元,决算支出为2.1万元。其中因公出过(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车辆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费2.1万元。
2016年我办“三公经费”预算为2.6万元,决算支出为2.5万元。其中因公出过(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费2.5万元。两年“三公经费”总额降低0.4万元,下降的原因为减少了出差的次数。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车辆情况:编制车辆1辆,实有3辆,其中1辆是应急公务用车,2辆机要用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市治超办机关运行经费29.18万元,主要为机关运行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油电费、差旅费等。
七、其他说明
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度未安排政府采购支出。
2、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17年度没有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八、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决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应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应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用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决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九、2017年部门决算表
1、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2、收入决算表
3、 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