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朔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于2009年由朔州市中小企业局机构改革更名成立,正处级建制,全额事业(参照公务员)单位。主要对全市中小企业进行指导、协调、服务。下设一室五科,办公室、发展规划科、经济监测科、产业指导科、科教质量科、融资财务科。办公室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研究拟定全市中小企业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发展规划科职能:研究提出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负责省市级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等项目的初审和申报。经济监测科职能:监测、分析、预测全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运行态势和发展特点,组织对中小企业、民营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和建议。产业指导科职能:贯彻执行产业政策,指导中小企业的产业结构和布局结构调整。科教质量科职能:指导全市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教育培训及人才、智力引进工作。融资财务科职能:指导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工作,引进、推动民间资金和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中小企业;指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工作,实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支持计划;协调落实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份额的有关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朔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本级

朔州市民营企业家协会秘书处

朔州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工作委员会

朔州市中小企业创业服务中心

朔州市中小企业培训中心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93.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3.87万元。较2016年部门收入减少30.83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支出合计417.92万元,其中:基本支385.32万元;项目支出32.6万元。较2016年部门支出减少44.37万元。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7.92万元,比上年减少9.6%,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安排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7.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津补贴和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21.8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及业务开展费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8.75万元,主要用于目标责任考核奖和退休人员取暖补助。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6.64万元,完成预算的94.8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6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3台),完成预算的94.85%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 年减少1.04万元,下降15.6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4万元,降低15.66%;无因公出国(境)和公务接待费用。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16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三公经费下降原因是我局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实行公务用车派车制度,规范了公务用车,节省了燃油、过路费等费用,三公经费支出明显下降。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57万元,较2016年减少22.53万元,减少比例27.1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

朔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17年一般公务用车公车3辆。

  2、房屋情况

朔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17年租住朔州市交通执法局楼房办公。

七、政府采购情况

朔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17年无政府采购。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7年我单位未有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