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负责管理、维护、改善中心的各类设施,保障政务服务大厅正常运转;

(二)负责做好驻中心各窗口工作人员及窗口业务工作的协调、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

(三)不断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

(四)不断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办事程序,深化政务公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五)不断制定和完善中心各项管理制度,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六)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各项具体服务及现场秩序管理;

(七)负责行政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日常运行维护等;

(八)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规范的服务,全面推进我市服务、责任、法治、廉洁型政府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朔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全额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0人,中心下设办公室、业务科、督查科、网络信息科。中心下属一个科级全额事业单位朔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编制8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情况:

2017年财政收入562.45万元,比上年增加63.9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收入200.92万元;政务公开审批收入87万元;事业运行收入81.0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5.39万元。

()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为600.03万元,比上年增加157.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0.57万元;项目支出179.46万元。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主要是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救助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2.29万元,比上年减少0.19万元,比预算减少0.0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且公车预算减少。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公务用车购置为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9万元,用于工作所需车辆燃料、维护、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没有出国(境)人员;公务接待费0万元,没有进行任何国内公务接待。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8.09万元,较2016增加225.73万元,增加比例81.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与2016年不同。

()、政府采购情况

朔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162.04万元,主要用于政务大厅消防工程改造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由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我单位只保留一辆公务车,用于机要通信。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工作用房产权归市政府所有。 

3.我单位没有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2017年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1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22017年收入决算表

       32017年支出决算表

      4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6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表(二)

7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