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直机关工委2017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朔州市财政局要求,现将朔州市直机关工委2017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公布如下: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中共朔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是市委的派出机构,领导市直属机关党的建设工作。
1.制定市直机关党的建设的规划;
2.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
3.负责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
4.负责指导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5.负责对市直机关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工作;
6.调整和理顺机关党组织的设置和隶属关系;
7.考察、审批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的领导班子;
8.参与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管理;
9.负责市直机关发展党员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朔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决算由市直机关工委机关本级和党员教育中心两个基层预算单位的决算组成。
市直机关工委2017年度现有在职人员8人,退休人员6人,共计14人,下设2个科室和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为组宣科、办公室和党员教育中心。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后)
1、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2、2017年收入决算表
3、2017年支出决算表
4、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6、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7、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9、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年末结转38.81万元。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119.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94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较2016年135.00万元减少15.06万元,同比降低11.16%。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148.44万元,较2016年130.26万元增加18.18万元,同比增加13.96%。其中基本支出143.04万元,行政运行115.68万元,事业运行27.36万元。
2017年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1.73万元,分项明细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本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本年度本单位公务接待费为0万元。
3.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2017年全年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73万元,比年初预算2.6万元减少0.87万元,比2016年支出减少0.06万元。
4、车辆购置费。本年度车辆购置费为0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市直机关工委2017年所属本级机关运行经费33.10万元,主要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等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
(四)政府性基金决算说明
2017年度我委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市直机关工委政府采购总额0.87万元,通过协议供货方式,根据办公需要,新购置电脑等办公用品。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市直机关公车改革后,根据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朔车改办发〔2015〕3号)精神,市直机关工委保留1台车辆,用于应急公务。
(2)房屋情况。我委现在市委大院办公,办公用房屋产权归属于市委办公厅。
3.绩效管理情况
本单位2017年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