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朔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括
一、 本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报表
一、市交警支队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1)
二、市交警支队2017年收入决算表(公开表02)
三、市交警支队2017年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3)
四、市交警支队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4)
五、市交警支队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公开表05)
六、市交警支队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公开表06)
七、市交警支队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公开表07)
八、市交警支队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九、市交警支队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分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其他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 概 况
一、本部门职责
在上级公安机关和市公安局正确领导下和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依法治国,严格公正执法,为创建和谐平安朔州充分发挥交警部门的职能作用。依照交通法律,法规,指挥协调全市道路的交通秩序管理,保障全市人民平安出行。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朔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正式组建于1989年6月,目前支队机关内设11个处室,4个直属大队。支队现有授衔民65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市交警支队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1)
二、市交警支队2017年收入决算表(公开表02)
三、市交警支队2017年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3)
四、市交警支队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4)
五、市交警支队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公开表05)
六、市交警支队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公开表06)
七、市交警支队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公开表07)
八、市交警支队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九、市交警支队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7年收入5035.09万元,支出5326.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93.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93.44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336.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65.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85.15万元。
2017年支队决算收入为5035.09万元比2016年支队决算收入增加16.19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在2017年新招录干警。2017年支队决算支出5326.8万元比2016年支队决算支出数多518.83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17年项目朔州市道路管控系统二期工程开工和新招录干警。
二、2017年度“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朔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76万元,其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为176万元(其中:分别为省级转移支付90万元,市财政86万),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127.07万元,(其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为127.0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元,公务接待费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我单位保有车辆72辆,(其中:28辆公务车,42辆驾照考试车,2辆移动车管所)。减少了48.93万元。减少的原因:我支队在实施公务车制度改革后,实行源头控制,在预算安排中对“三公”经费能减就减,能压就压,严格控制支出的结果。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使将“三公”经费各项明显下。
三、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支队机关运行经费为3265.5万元比2016年支队机关运行经费增加51.72万元,增加原因是维修维护费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朔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60万元,货物类2860万元,服务类0元,工程类0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市交警支队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无。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市交警支队车辆情况:现有车辆72辆,其中28辆公务车,42辆驾照考试车,2辆移动车管所)。
2.市交警支队房屋情况:办公楼一座,面积16304.73平方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其他国有资产价值为3729.6万元,在用国有资产价值为2532.24万元,损毁待报废国有资产价值1197.36万元。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辅警)150人。
(二)其他:没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二)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