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地方法规、规章和制度。

2、依法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登记注册,依法核定注册市场主体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

3、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对在本局注册的市场主体实施年度报告制。

4、依法组织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活动,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管理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组织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依法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查处其他各类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5、依法组织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

6、依法监督管理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规范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组织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7、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

8、依法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规范其经营行为,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

9、组织管理商标工作,对经营者使用商标和印制商标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

10、组织管理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查处广告违法违章行为。

11、负责单位队伍建设、干部人事、纪检监察等工作。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朔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分局行政编制18人(15名公务员、3名工勤人员)。内设机构办公室、经检消保科、市场监督管理科、企业监督管理科、穆寨工商所,均为正科建制。

1.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文件、综合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文书档案、文电处理、应急管理、信访、保密、统计、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考核、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后勤管理、宣传和信息化等工作;负责政务督查和综合性调研性工作;负责基本建设性审核、监督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2. 经检消保科

受理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投(申)诉;受理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经济违法行为的举报;受理农民在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等方面的申诉举报,接受上级交办的有关部门转办的申诉举报案件,按时限要求反馈处理结果;组织协调与指导全县系统查办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售假冒商品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

3.市场监督管理科

拟定商标监督管理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制定全区商标发展战略;认定知名商标,推荐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监督管理商标使用行为、印制行为;依法查处商标侵权及假冒案件,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对企业使用商标,对商标代理组织、商标评估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拟定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

4. 企业注册监督管理科

拟定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工作;依法核准登记管辖范围内的市场主体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备案,核发营业执照;依法核准企业的名称。

 朔州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决算为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1、朔州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1表)具体见附表

2、朔州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2017年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具体见附表

3、朔州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2017年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具体见附表

4、朔州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具体见附表

5、朔州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公开05表)具体见附表

6、朔州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公开06表)具体见附表

   7朔州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2017年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8、朔州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信息统计表(公开08表)具体见附表

9、朔州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公开09表)具体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30.22万元,财政拨款223.93万元,其他收入6.29万元,支出总计306.86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减少79.86万元,减少26%,主要原因是2016年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拨付给我局穆寨工商所工程款80万元,2017年没有地方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6.82万元,增加28%,主要原因是支付穆寨工程款60万元。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30.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3.93万元,占97%,其他收入6.29万元,占3%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06.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34万元,占73%;项目支出83.52万元,占27%,原因为穆寨工商所工程款。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3.93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306.86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5.0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1.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3.33万元,公用经费38.22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合计9.34万元,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27万元,2017年与上年相比减少0.93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6年持平;因公出国出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是10.4万元,2017年三公预算是9.4万元,两年相比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减少0.93万元,原因是我局在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车辆出行次数降低了车辆运行费,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等使得“三公”经费支出均明显下降。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万元。

3、机关运行经费

2017我局机关运行经费38.22万元

4、车辆情况

我局车辆预算编制数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法用车1辆;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我局2017年固定资产61.44万元,当年新增固定资产2.43万元;期末数为63.87万元。

6 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2017年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当地财政拨款和利息收入等。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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