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朔州市交通局成立于19933月,2010年正式更名为朔州市交通运输局,原城建局下属的公交公司、客运办正式划入交通局。目前,市交通运输局下设办公室、建设管理科、运输管理和安全监督科、综合规划科、交通战备办公室(应急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等6个内设机构,共有行政人员18名,其中处级领导8名: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战备办副主任1名、正处级调研员1名、副调研员1名。下设朔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朔州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朔州市市直运输管理所、拖拉机征费稽查所、朔州市勘测设计所、朔州市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管理中心、朔州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朔州市地方海事局、朔州市城市出租客运管理办公室、朔州市公共交通服务中心、朔州市交通运输局治理超限超载办公室等11个事业单位,正式职工115名。

肩负的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规范性文件和发展战略建议;

2、承担涉及全市综合交通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3、监督实施全市公路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拟定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定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4、承担全市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监督实施全市道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与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5、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应急救助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指导县(区)水上安全监管工作;

6、提出全市公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及省、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监督实施公路有关规费政策,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7、承担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全市公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8、指导全市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公安保卫工作;

9、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和指导全市公路行业科技开发、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工作;

10、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涉外工作和引进外资工作,开展国际、省际、市际合作与交流;

11、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朔州市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的单位包括:

朔州市交通运输局(市本级)

3个局属事业单位:

朔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朔州市公共交通服务中心

朔州市城市出租客运管理办公室

  2017年部门决算表

1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22017年收入决算表

32017年支出决算表

4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表

7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8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三、2017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7年收入4385.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85.6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62.0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25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比2016年减少161.72万元,减少了3.7%。主要体现在项目支出减少了161.72万元。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7年支出3796.92万元,比2016年减少3141.93万元,减少了82.7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96.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2.64万元,项目支出3204.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1.基本支出592.64万元。主要是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缴费、绩效工资、退休费、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项目支出3204.28万元。主要用于县乡公路改扩建、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运营补贴、部门预算决算管理、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安全生产等工作。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朔州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16.04万元,比上年增加4.42万元,增加38.03%,;比预算增加9.04万元,增加129.1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朔州市城市出租客运管理办公室,是独立核算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因稽查用车所需经费没有列入预算,但在实际工作当中,2017年稽查执法用车产生燃油、维修等费用10.12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4万元,全年公务用车购置为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综合执法稽查、到六区县所检查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维修、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朔州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05万元,主要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手续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租赁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2016年减少25.16万元,减少61.42%,原因是今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朔州市交通运输局采购支出总额16.91万元,占采购预算的56.37%。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91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56.37%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截至20171231日,朔州市交通运输局共有车辆12辆,包括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核定保留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保障公务工作用车3辆和事业单位汽车9辆。本部门无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2.房屋情况:目前朔州市交通运输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占用朔州市交通局货运中心大楼。

(七)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朔州市交通运输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无。

四、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朔州市交通运输局

0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