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现将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19933月成立,1999年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20146月行政管理体制调整改为属地管理,属政府序列公务员管理的正处级行政单位,负责朔州市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相关法律、法规,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2、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工作。

3、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4、管理和指导标准化工作。

5、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6、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

7、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

8、加强节能减排领域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9、组织拟订并实施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

10、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7年末编制数159人,其中行政42人,事业117人,实有在职人员146人,其中行政40人,事业106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纳入2017年决算编报单位4个,主要包括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包括:

1、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

2、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

3、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

4、朔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三、2017年主要任务

2017年我局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第六次党代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省质监工作会议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全市“推进两大任务”和“走出五条新路”重大思路,精准对接目标任务,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大力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充分发挥技术基础作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为推进“两大任务”、建设美丽朔州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1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22017年收入决算表

32017年支出决算表

4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6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7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8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全年收支余概况

2017年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年初结转结余390.64万元(基本支出结余20.74万元,项目支出结余369.90万元),收入2419.09万元,全年支出2604.1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05.60万元(基本支出结余8.63万元,项目支出结余196.9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余197.80万元,本年收入2355.87万元,本年支出2389.65万元,年末结余164.02万元。

二、收入说明

2017年收入2419.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55.87万元,其他收入63.22万元。2017年收入较2016年收入减少322.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1.088万元,其他收入减少11.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比年初预算增加240.77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和追加人员工资预算等。

其他收入63.22万元主要是市局包括从市局本级省局拨入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能力提升专项经费3万元;省局拨入产品质量抽检经费3万元;市检测所收取质量检验检疫委托检验服务费56.67万元;银行利息收入0.55万元。

三、支出说明

    2017年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支出合计2604.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89.65万元,其他支出214.48万元。2016年减少988.59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1523.0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79.2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41.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8.6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79万元。比2016年决算减少5.41万元,主要是在职转退休等所致。基本支出比年初预算多22.96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人员预算等。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866.59万元,比2016年减少358.30万元。主要用于质量技术监督业务经费、产品抽查经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经费、执法打假经费、定期检验费、检验检定运行费、实验室运行维护费、仪器设备购置、维修费、安全奖、目标考核奖等支出。比年初预算多251.59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增加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为67.64万元,预算经费99.70万元,实际支出额比预算减少32.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7.59万元,年初预算经费99.2万元,较预算减少31.61万元,较2016年(98.17万元)减少30.5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预算安排0万元,2016年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0.05万元,年初预算经费0.5万元,较预算减少0.45万元,较2016年(1.02万元)减少0.9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预算安排0万元,2016年支出0万元。

“三公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厉行节约,减少各种“三公经费”支出。车年均费用1.57万元。

公务接待共1批,11人次,次均费用0.05万元,人均费用约49元。

第三部分  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2.53万元,其中货物类86.53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46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06.68万元,其中货物类81.85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24.8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1、车辆情况: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现有公务用车34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共计车辆43辆,与2016年持平。

2、房屋情况: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账面有住房7610平米,1447.87万元,此房屋已交回市政府,因未办理相关手续,未进行减账处理。实际占用办公及实验室用房位于朔州市顺义路48号的检疫检验综合楼,房屋产权为朔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有。

(三)机关运行费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费68.40万元,比2016年度的66.53万元增加了1.8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邮电费、差旅费支出增加较多。

(四)全年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本文中的一般预算收支与财政拨款收支是一致的。

(五)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