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在市公安局党委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朔城区的中心工作,认真执行上级公安机关的安排部署,全力确保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二)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

(四) 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

(五)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六)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枪支弹、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

(七)对被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八)负责对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九)监督管理公安信息网和互联网安全保护,依法实施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承担区委、区政府和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分局内设33个机构,其中执法勤务机构9个,综合管理机构7个,监管场所2个,派出所15个。共有民警382人,其中公务员204人,工勤人员6人,事业编人员68人,暂住人口协管员23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80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2017年收入决算表

三、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2017年支出决算表

四、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决算收入合计5596.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51.77万元,占比92.05%;其他收入445.2万元,占比7.95%2017年度收入与2016年度收入相比减少了671.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付的新建看守所工程款较去年大幅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决算支出合计6197.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47.48万元,占比70.14%;项目支出1850.46万元,占比29.86%

三、支出决算具体说明

公共安全支出6197.94万元,用于公安事务及管理支出较2016年决算支出减少386.19万元,减少6.2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了公用经费的标准,使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均有下降;新建看守所工程款支出有所下降。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为282.26万元,决算支出19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费19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2.3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6.19万元)。

    2016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为254.1万元。决算支出24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费24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0.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3.84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较上年决算支出总额减少了45.4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4.95万元,比2016年度减少220.8万元,主要原因公务费预算下降10%,公车运行经费预算下降10%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1、车辆情况:我单位现有40辆车,执法执勤用车20辆,一般公务用车20辆。

2、房屋情况:技侦大楼建筑面积19447.11平方米,占地面积46666.9平方米。

七、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4.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3.6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2万元。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7年我单位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