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朔州市委朔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2017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处理群众来信,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厅反映群众来信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

2、接待群众来访,协调各职能部门处理上访群众求决的问题。

3、负责市委、市政府领导定期接待上访群众的预约安排并督促相关问题的落实,确保信访渠道畅通。

4、定期分析排查不稳定因素,负责对群访事件的接待、疏导和处置。

5、承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和省信访局交市委、市政府、市委办公厅办理的信访事项。

6、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办公厅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信访批示的落实情况;向各县()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交办信访事项,并负责督促检查和落实。

7、负责全国及省市“两会”期间信访工作的接待及相关问题的处置,协调处理跨县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事项。

8、指导全市信访业务工作;总结推广各县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掌握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

9、加强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信访信息,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厅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朔州市委朔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预算单位有:

一、局本级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办理办公内务、机关会务、文电、机要、档案、保密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财务、人事劳资、公务员考核、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及全市信访工作情况综合分析、信访数据统计、信访形势分析研判、信访信息编写传递、组织宣传法律法规等工作。

2、督查科

承办市信访联席会议、市信访局各类督导活动;负责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交办重要信访事项的办理;负责局需立案交办重要信访事项的受理和督办;负责全市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收集群众来访中反映的重要情况,及时、准确的向局领导报告,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我市进京赴省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回情况的督查和通报工作;负责对我市进京赴省信访量大、重复、倒流、滞留严重、稳控工作相对薄弱的县(区、市)开展督导检查;负责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导致信访事项发生以及处理信访事项敷衍塞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进行督促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3、复查复核科

承办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承办信访事项依法终结工作;承担信访积案化解专项工作;负责接待到市委、市政府的来访群众;处理群众集体来访和有关来访突发情况,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访事项;配合公安机关维护市委、市政府的正常工作秩序,引导群众正常上访;向各县(区、市)和部门通报来访情况,协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处理非正常上访。

4、网投办

负责办理国家、省信访局转送的电话信访、网上信访事项;办理全市公开电话信访、短信信访、传真信访事项;受理群众通过网络、电话反映的信访突发事件,组织协调现场指挥处置;面向群众提供有关咨询指导服务,回复群众信访事项查处结果;对网上信访事项办理不力或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提出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对全市信访基础业务进行培训指导。

二、局属事业单位

1、信访信息中心

参与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总结交流信访工作经验;负责全市信访信息、人民意见征集、定期报告信访形势,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意见建议;负责信访工作调研、信访理论、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分析研究;办理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转来以及本局收到的群众来信;选择重要来信问题请示立案,并交办要结果。

2、群众来访服务中心

负责组织协调来访群众的登记、接待工作;开展宣传教育,为上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联系公、检、法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非正常上访问题及提出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规范信访秩序等。

3、信访接待劝返中心

负责接待、协调集体来访,协调有关单位妥善处理赴京到省来市的集体上访事项;对造成不良影响的赴京到省来市集体上访,提出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分析集体上访情况,根据阶段性集体访形势,提出启动联合接待意见,并组织好联合接待工作;负责市级领导包案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市级领导接待日的组织协调及督查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企业领导接待日工作等。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后)

1.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2.2017年收入决算表

3.2017年支出决算表

4.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6.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7.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9.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97.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7.09万元,占比100%;年末结转和结余7.59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04.69万元,其中:一般公务服务支出282.09万元,占比92.58%;其他支出22.6万元,占比7.42%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4.69万元,占当年收入的84.59%,用于人员工资、津补贴、取暖费、各预算单位的水电气暖以及人员公用等各项支出。比上年度支出增加20.20万元,增加比例为7.3%,原因是驻京、驻省信访维稳人员等费用支出增加。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3万元,比上年减少0.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2.03万元,,较上年减少0.65万元,减少比例为2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同。减少原因:严格加强车辆管理,厉行节约,完善审批制度,故较上年有减少。

  本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车辆保有量1辆,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1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678.17万元增加20万元,增长20.37%。主要原因是:2017年完善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机制,特邀律师和心理咨询师参与信访工作,增加了本年度劳务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决算说明。

2017年度我局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七、其他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局无政府采购。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我单位于2017年,根据《朔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将单位公务用车晋F93666保留。

  (2)房屋情况。我局现在市委、市政府院主楼办公,办公用房屋产权归属于市委、市政府。

3.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元。

  四、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工资津补贴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其中:人员工资津补贴是指在职人员工资,离休人员支出,退休人员支出只保留住宅冬季取暖补贴,其余对退休人员的补助项目转由养老保险金发放;商品服务支出是指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和冬季住宅取暖补贴、车辆运行维护等。在职人员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财政安排的定额标准测算,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按实有退休人员和补助标准测算。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