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朔州市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1
一、本部门职责…………………………………………1
二、机构设置情况………………………………………2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报表……………………附件
一、朔州市公安局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朔州市公安局2017年收入决算表
三、朔州市公安局2017年支出决算表
四、朔州市公安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朔州市公安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
算表(一)
六、朔州市公安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
算表(二)
七、朔州市公安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支出决算表
八、朔州市公安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九、朔州市公安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4-5
一、2017年度预算经费下达及使用基本情况…………4
二、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4
三、“三公经费”预算经费下达及使用基本情况………5
四、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5
五、政府采购情况………………………………………5
六、绩效管理情况………………………………………5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5
八、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6
(二) 其他………………………………………………6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6
第一部分 概况
一、 本部门职责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人民警察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承担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职责。
朔州市公安局的工作目标是“五个坚决防止,确保三个稳定,实现两个提升”。“五个坚决防止”即坚决防止发生影响政治安全和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坚决防止发生暴力恐怖案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进京群体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影响恶劣的刑事犯罪和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火灾、爆炸、交通事故及其它治安灾害事故。“确保三个稳定”即确保全市社会大局稳定、公共安全管理形势稳定和公安队伍稳定。“实现两个提升”即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调查位次提升,省厅重点工作目标综合考评位次提升。
二、 机构设置情况
朔州市公安局内设机构36个,包括办公室、政治部、刑侦支队等,部门预算单位包括朔州市公安局本级、后勤保障中心、民警训练基地、强制隔离戒毒所、警犬基地。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一、朔州市公安局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朔州市公安局2017年收入决算表
三、朔州市公安局2017年支出决算表
四、朔州市公安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朔州市公安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
算表(一)
六、朔州市公安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
算表(二)
七、朔州市公安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支出决算表
八、朔州市公安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九、朔州市公安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预算经费下达及使用基本情况
朔州市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收入10682.24万元,上年结余1034.24万元;支出9825.84万元,年末结余1890.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54.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40.3万元,人员经费合计5194.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88.02万元;基本建设支出865.6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77.47万元。
二、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朔州市公安局2017年决算收入10729.18万元,上年结余1341.81万元,决算支出9874.77万元,结余2196.22万元;2016年决算收入8074.82万元,上年结余4003.69万元,决算支出10733.5万元,年末结余1345.01万元,同比收入增加2654.36万元,支出减少858.73万元,年末结余增加851.21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经费下达及使用基本情况
朔州市公安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131.3万元,决算支出110.54万元,相比减少20.7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决算支出4.9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60批次,358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26.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决算支出105.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用用车购置数0台,保有量40台;因公出国(境)决算支出0万元,团组数及人数为0。
四、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朔州市公安局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为896.75万元,2016年719.52万元,同比增加177.23万元,形成原因水电费预算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决算增加。
五、政府采购情况
朔州市公安局2017年度政府采购总额1726.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决算51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决算1212.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决算0万元。
六、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朔州市公安局没有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2、绩效目标情况
2017年朔州市公安局没有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因
此没有绩效目标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2017年朔州市公安局共有车辆40辆,分别有执法执勤车辆,一般公务用车和应急通信车。
2、房屋情况;
业务技术用房未计入固定资产。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朔州市公安局没有其他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朔州市公安局2017年度共有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97人。
(二) 其他
朔州市公安局没有其他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