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一、朔州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概况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与资金管理的制度及实施细则。

2、负责编制全市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管理和统筹安排各类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办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预决算和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申报。组织并配合国家与省对我市各类农业综合开发竣工项目的检查验收。

3、依法对全市各类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进行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专家库建设,组织评估、论证上报的各类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并负责项目申报工作。

4、负责市直及区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计划安排,审批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指导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建设管理,组织招投标和工程监理,项目竣工验收,工程建后管护工作。

5、参与国家、省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的筛选、论证、评审、申报及后续管理工作。

6、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外资项目的管理,积极组织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市内外的合作和交流。

7、负责指导组织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统计管理,组织收集、积累和上报有关信息资料。

8、负责指导组织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干部队伍及专业技术人员、项目区群众的各类培训工作。

9、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的调查研究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总体思路和管理机制。

10、负责朔州市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管理工作。

11、承办上级业务管理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18年纳入朔州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部门预算单位有:朔州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本级),编制数7名。

各科室主要职责

(一)综合科(办公室)

1、协助领导处理日常业务,综合协调机关工作。

2、负责起草和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按要求编写各类综合性材料,配合有关科室,参与项目检查、验收、考核等工作,掌握项目实施和管理动态;

3、负责单位办公用品、物资的预算和采购、车辆维修与管理,管理办公室,行政、福利待遇、管理工作。办理公文收发,传阅、归档等工作;负责印章、档案、信函、保卫、保密等管理工作。

4、负责相关学习,政务、信息、宣传工作。

5、负责承办各类会议及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对外工作。会同有关科室做好相关培训工作。

6、负责本中心干部职工考勤和工作制度遵守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

7、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     

1、参与拟订全市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和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督促检查有关制度办法执行情况。

2、负责办理全市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年度计划指标分配、审核、资金预算、资金拨付使用、年度决算等业务。

3、组织对各类农业综合开发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并对拟上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计划上报文件进行专业技术性审查。审查合格后编制全市年度计划予以上报。

4、负责管理机关事业经费、财务管理等工作。

5、负责督促检查各县(区)农业综合开发财政、地方配套资金的落实情况、协调、指导和处理各县(区)农发资金管理使用中的具体问题。

6、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回收和呆账核销工作。

7、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内部资金审计工作。

8、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的有效办法。

9、负责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项目管理科

1、参与拟订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办法,负责督促检查有关制度办法执行情况。

2、负责协调指导农业综合各类项目的建设工作。组织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检查、验收、管护等工作,通报项目实施、项目建设、项目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3、负责协调指导部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作。

4、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的数据统计工作。

5、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期督促检查及项目后期评价等工作,建立健全专家研究、咨询和评价制度。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监理管理工作。

6、开展调查研究,探索适合我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发展路子、模式及途径。

7、负责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朔州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部门决算主要包括:朔州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本级)

二、2017年部门决算表

1.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2.2017年收入决算表

3.2017年支出决算表

4.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7.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9.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三、2017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165.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8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0.01万元,其他收入为1.94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比2016年增加26.98万元,增长了19.44%。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单位人员工资调整、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数据库以及全年项目验收聘用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验收。

(二)支出情况

2017年全部支出156.96万元,比上年增支68.17万元,增长了76.59%。主要原因我单位为提高业务水平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同时我单位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数据库。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1.基本支出105.78万元,主要是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项目支出51.1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检查验收同时全年项目验收聘用第三方中介进行验收、业务培训费以及农业综合开发数据库建设。

(三)“三公”经费情况

朔州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3.09万元,比上年减少0.45万元,减少12.71%;比预算减少1.61万元,减少34.2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1.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09万元,全年公务用车购置为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其中一辆在下属开发公司。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到各县(区)检查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维修、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朔州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是全额事业单位。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车辆情况

目前我单位调剂使用公车2辆,其中一辆在下属开发公司。

2.房屋情况

    目前我单位在市财政局2楼,办公用房屋产权归属于市财政局。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政府采购情况:我单位无政府采购。

(七)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元。

四、名称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