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朔州市委员会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17年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朔州市委员会决算予以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预决算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其他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3、车辆情况

4、房屋情况

5、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朔州市委员会主要是由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民革朔州市委会机关是市委会的日常工作机构,承担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社会服务、自身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等职能。

(一)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是民革朔州市新一届委员会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中共朔州市委和民革山省委的领导下,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切实按照中共山西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以及中共朔州市委“两大任务”和“五条新路”的总体部署,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全面履行参政党职能,各项工作开创了新局面。

一、突出政治交接,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圆满完成换届,顺利实现政治交接。112日,民革朔州市第二次代表大会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实现了民革山西省委批准的人事方案,新一届委员会人选全部高票当选,顺利完成了政治交接、新老交替。强化理论学习,政治素养不断提升。2017年,制定了“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学习教育和“拥戴核心 合作奋进”专题教育主题活动实施方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教育启动推进会,有序推进学习教育主题活动。开展主题活动,示范效应充分发挥。市委会组织“做优雅女性、享美丽人生”迎三八诗歌朗诵主题活动;开展“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主题演讲,选派民革党员参加了省委会举办的“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纪念民革成立70周年”知识竞赛,获得了优秀奖;组织开展了学习十九大微征文活动,收回征文稿件15篇。加强基层建设,组织活力不断提升。年内我会发展党员共计5人。截至2017年底,我会共有党员117名,平均年龄45岁。我们开展了“走基层,促示范支部建设”主题调研活动,市委会主要领导深入支部调研,与基层支部党员座谈,查看支部工作日志,协助解决各支部在活动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二、积极参政议政,履职能力不断提高。

力求建言献策有力度。市委会召开了多次主委办公会就招商引资进行研讨,形成了《关于实施精准招商促进转型发展的建议》,得到了相关领导的肯定。城区支部组织党员参加“实施‘互联网+农业’发展朔城区农村电子商务”和“朔城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建议报告”等专题调研、协商及视察。撰写了《贾庄乡北曹村产业扶贫情况调研报告》和《关于保证脱贫户持续增收的建议》。围绕社会热点积极提出建议,在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两位省政协委员提交的6件提案,在朔州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市委会集体提案3件,个人提案14件。市委会还提交了《关于加快朔州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建议》、市直三支部主委张成儒撰写了《做好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圆满完成脱贫攻坚任务》都受到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助推参政议政有效果。89日,闫文成、温秀丽参与重点提案办理情况现场督查督查。821日,副主委冯进义、党员王冬梅、刘会英、闫文成就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论,助推生态文化旅游发展深入朔城区进行调研。城区支部4位区政协委员参加了区政协组织的对全区“狠抓落实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特别是对“三农”工作、旅游产业发展、文化繁荣、国学推广等一些问题长期关注、不断跟进,从问题的最先提出到连续多年的关注推进,取得了良好效果,形成了朔州民革的特色“品牌”。报送社情民意有质量。市委会全年共报送统战信息40条,报送数量和录用数量都有所增加,质量有所提高。

三、立足民生民计,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一年来,我们以弘扬“博爱”传统为己任,以“奉献自我”为要求,以服务社会为重要抓手,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市委会被民革中央评为民革全国社会服务先进集体。“同心博爱”献真情。年初,市委会主要领导带领民革党员深入朔城区贾庄村慰问特困群众及百岁老人,为他们送去了新春祝福和慰问品、慰问金。重阳节再次走进贾庄乡,开展“九九重阳敬老爱老”主题活动,慰问了1位百岁老人和188岁的困难户,分别给他们送去慰问金以及米、面、油;党员们还到敬老院看望了9位老人,为他们送上节日礼物。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我们开展了“喜迎六一与爱同行走近非遗 传承文化”主题活动。服务“三农”有实效。市委会高度重视“三农”领域的服务,市委会主要领导带领党员进行产业扶贫大调研;组织党员参加义务植树劳动,为美丽朔城建设播下一棵棵希望之绿。三支部开展新型农民培训;民革朔城区支部组织党员到贾庄乡北曹村千亩枸杞种植园、连义家庭农场、薛家店百亩玫瑰种植园等地考察调研。文化惠民有特色。清明节前夕,在朔城区南邢家河村举办“传承民俗文化助推文旅产业 共建美丽朔州”主题活动。二支部连续举办朔州市首届、第二届书法临摹展,春节期间组织党员和书法家们到城区福善庄乡为老百姓书写春联,组织部分党员参加“人数山西好风光”城市竟演、深圳文博会、山西第四届文博会等活动,支部主委王明登参与朔州广播电视台2018新年音乐会、2018朔州春晚策划和舞美设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本次公开的部门决算为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朔州市委员会本级决算,我单位为正处级建制单位,下设科室1个(办公室)。编制人数5人,年末实有人数3人,较上年度增长0,其中:正科级干部1人,科员2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民革朔州市委会2017年度收入40.81万元(上年结转:14.45万元),总计收入55.26万元,支出54.6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5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和结余0万元)。

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预决算情况说明

    1、民革朔州市委会2017年收入总计55.26万元,全部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与201656.23万元相比减少了0.97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22017年支出总计54.67万元。与上年48.91万元相比增加了5.76万元,主要原因有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和内部刊物印刷费用增加。

    32017年年初预算为41.5万元,(上年结转14.45万元)总计收入55.26万元,与2017年决算收入55.26万元相同。

(二)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规章,在2016年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数。

2017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2万元,车辆购置费为0公务接待费为0,公务出国费用为0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3万元减少0.48万元,较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0.52万元增加1.3万元,增幅56.5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护修理费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民革朔州市委会2017年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5.3万元,比201611.44万元减少6.14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四)其他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民革朔州市委会无政府采购。

2、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7年固定资产总额为35.65万元,与2016年相同。

3、 车辆情况

截止20171231日,单位有公务用车1辆,用于开展市委会及支部活动和日常调研,201010月注册,购置费用为19.58万元。

4、房屋情况

我单位使用其他单位(机关事务局)房屋面积66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36平方米、会议室用房20平方米、档案室用房10平方米。

5、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1231我单位主要资产包括办公家具、

电子产品等。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 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 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