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概况

1.1 主要职能

1.1.1朔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朔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7年由原朔州市卫生防疫站改组建成,正处级建制。是政府举办的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事业单位。内设免疫规划、疾病预防控制科、检验科、性病艾滋病科、地方病防治科、综合卫生科、消毒监测科、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9个业务、职能科室。中心拥有国家认可的艾滋病确认实验室,国家流感、麻疹、手足口、碘盐、尿碘网络监测实验室等专用实验室。同时拥有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原子荧光、荧光定量PCR仪等先进的大型检验仪器设备。开展饮用水监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流感哨点监测,手足口、麻疹等传染病病例标本常规监测和突发疫情监测,艾滋病确认,地方病病区水砷、氟、碘监测,重点人群疫苗抗体水平监测。2017年又承担了朔州市城区用户水龙头水质日常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2007年市财政局确定为一级单位单独预算。

1.1.2主要职能

朔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承担着全市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病等众多疾病的预防与控制;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自然灾害等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的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的监测与控制;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业技术指导与应用研究等七大基本职能。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构成看,朔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决算主要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级的决算

2  部门决算表

2.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  收入决算表

2.3  支出决算表

2.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2.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支出决算表(二)

2.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8  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2.9  三公经费公开表

3   决算情况说明

3.1 收入情况

朔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收入6456263.84元,5405781.52元,比上年减少1050482.32元。其中:财政款资金收入5404985.28元,比上年减少1050114.72元。

3.2  支出情况

朔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全部支出7465047.87元,比上年增加1215756.47(2017年清理上年结余购置设备费用增加照成)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7337087.79元,占年初预算135.75%2017年清理上年结余购置设备费用增加照成),其中:基本支出4991449.48元、项目支出2471638.31元。

3.2.1  基本支出4991449.48元。主要是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缴费、绩效工资、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维护费、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2.2  项目支出2471638.31元,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等。

3.3  “三公”经费情况

朔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138664.17元,其中公车保有量6辆,全年公车维护运行费138664.172016年的154653.97减少了15989.8元。公务招待费支出0元,因公出国费0元与上年持平。三公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严控车辆运行经费开支的结果。

3.4  机关运行经费:本中心为事业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

3.5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朔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有车辆11辆。价值50万元万以上仪器设备15台,200万以上大型仪器设备一台。

3.6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预算绩效情况。朔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4. 政府采购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朔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3126852.4元。其中利用上年结余,公开招标购置实验室仪器设备四台套,共计2738000元,利用财政专项补款购置H7N9禽流感防控物资290000元,利用财政拨款以协议供货的方式购置办公耗材62952.4元,印刷疾病防控宣传资料35900元。

5 名称解释

5.1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2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3  “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